“绿化率”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有关的园林绿化中是没有“绿化率”这一术语的,准确的用词应该叫“绿地率”或者“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它是用来描述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 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讲入绿化用地。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有规定这是这个指标,一般是不少于30%。而绿化覆盖绿则要求就没有那么严格,只要有一块草皮就算。所以开发商喜欢用“绿化率”这个名词。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A、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 B、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所以成片的绿地就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 C、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便观赏使用。 D、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如儿童游戏场)浩瀚体育平台,并布置坐椅、铺装地石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内容通常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是不能入住的。如果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理,一旦将来发现该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理。
按照正常的程序是先签订购房合同,包括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随后交付房款,收房,入住。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从办理入住的时间算起的。我们日常听说的物管费主要是为共用部位及公共服务的收费,保安、清洁、绿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等,都是为整个社区服务的,成本已经发生了,只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无论住不住在那里,业主都需从办理入住时间起,开始交付物业管理费。因此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何时办理入住。但因您的“特殊原因”,具体就要看您与开发商是如何约定的或在合同中关于交纳时间的相关约定。同时您也可向当地物业管理局了解。
根据200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被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据解释,我国将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称为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是开发商邀请购房者参与购房行为的一种表达方式。要约邀请如果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法律条件,可被视为具有完全法律意义的“要约”。
1.该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有关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内容,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之内,如:商品房的层高、楼距、电梯、车库、配套设施等。
2.该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说明和允诺的内容应当是具体确定的。如“小区绿化率达到80%”、“每单元配有日本原装三菱牌电梯两部”等。
3.该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说明和允诺即宣传广告的内容影响了购房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和房屋的成交价格。浩瀚体育app下载
只要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具备这三个条件,即使未明确订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不符合广告和宣传中的说明和允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提醒购房者,前面所述并不代表所有广告内容都可成为要约,购房者在购房前看到的广告宣传,包括宣传资料、实物的模型等等,基本上都属于要约邀请的范畴,这些内容只要没形成要约,并且在合同中也没有注明,就很难要求卖方对此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建议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不要漏掉广告等宣传的关键内容。